2022年5月5日,《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正式生效。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育立法基地协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第十三期《马拉喀什条约的立法解构与我国实施路径研究》在线上举行。本次讲座由经济法(知识产权)学院鲁甜博士主讲,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博士主持。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刘璞教授与谈、经济法(知识产权)学院曹燕教授做最后总结。
鲁甜博士从由无障碍资源的数量供给与质量供给不足入手,讨论在国际知识产权扩张保护下残疾人权益保障的迫切性,进而引出《马拉喀什条约》制定的背景及意义。随后,鲁甜博士从为介绍了条约的核心条款,并详细阐释了受益人、被授权实体、国内限制、跨境交换、进口、合作等内容。再次,鲁甜博士详细比对了我国现有著作权立法与条约,指出我国落实《马拉喀什条约》亟待解决之处。最后,提出我国实施《马拉喀什条约》的机制构建。
刘璞教授肯定了鲁甜博士在《马拉喀什条约》和阅读障碍者资讯获取权上的努力,并就知识产权是否是一项基本人权?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应当如何处理发表看法。
曹燕教授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对鲁甜老师的讲座、刘璞教授的点评做了总结,并进一步指出应当关注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考虑“文学艺术科学创作自由”与“有益于人民”之间的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