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7:30,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处、校团委协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第二十三期、“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专题学术讲座(四)、人权研究中心校庆系列学术讲座专题(六)在线上顺利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做题为《八二宪法中的国家权力配置》的讲座,常安教授主持,刘璞教授、徐翔博士、赵小静博士、杨博文博士与谈,校内外师生300余人在线上参加讲座。
张翔教授在讲演中言辞生动,以开阔的历史视野回顾了八二宪法的历史进程及制宪共识,阐释了宪法文本中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并创新性地提出了八二宪法中国家权力配置的功能主义解释进路。张翔教授结合党史、宪法史材料,以“正确性”阐释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内容与国家权力行使的目标,从“机关结构决定职权归属”、“因应职权需要调整组织结构”正反两方面建构功能适当原则,用于论述国家机构中功能与权力的辩证关系。最后,张翔教授指出,功能主义的研究视角对于理解现行宪法的颁布和实施,以及国家机构权力配置的制度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与谈环节,刘璞教授指出,宪法学研究应当注重本土意识与实践面向,功能主义的研究视角对于合宪性审查的制度设计具有一定借鉴作用,功能适当原则对于国家权力配置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徐翔博士结合自身的研究与实践经验指出,功能适当原则对于监察体制改革、体育法修订等部门法问题的解答具有启示作用。赵小静博士从宪法史的视角出发,指出理解中国宪法问题需要详细考察特定时期的政治、历史文献;在考察过程中,“哪些条款不能变更”的问题值得格外关注。杨博文博士指出,功能主义视角在对现行宪法的研究中不可忽视,功能适当原则中“适当”的判断标准是该视角下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常安教授在总结时表达了对张翔老师的由衷感谢,并指出:功能主义的研究视角相当重要,八二宪法是对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国家治理经验的深刻总结;我国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宪法学研究中的社会主义维度需要关注;民主集中制中功能适当原则与其他子原则的关系值得进一步思考;宪法研究应当凝聚共识、守护共识,保持面向未来的开放性,积极进行代际对话。最后,常安教授希望参与讲座的青年教师和年轻学子们能够开阔视野,多了解和学习国内一流的学者与学术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对话。
(文/丘名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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