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寿文教授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院会议室,以“民族区域自治的文本表达与实施逻辑”为题做学术讲座。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钱锦宇教授主持,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刘军君副教授、云南大学法学院王鑫副教授、我校部分硕士研究生近50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沈教授从学术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文本与实施的众多观点出发,详细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性质的四种不同理论,重点分析了“优惠照顾”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沈教授认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是一种国家为了追求各地(以及各个群体)均衡发展的差别化政策的制度,体现了中央在顶层设计中对于特定地区发展所安排的优惠照顾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随后,刘军君副教授结合进行田野调查的经历,讲述了自己关于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的观点。沈教授就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优惠照顾与反向歧视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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