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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常安教授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0届会议“中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与权利保障”国际学术研讨会

  • 来源:人权研究中心
  • 发布者: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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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0届会议“云上边会”“中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与权利保障”国际学术研讨会7月2日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和中国人权研究会联合主办,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叶海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赵天晓、所长王延中、副所长丁赛、副所长王锋出席并分别主持会议不同阶段,共有15名国内学者、4名国外学者发言,30多名专家学者参与讨论。

会议开幕式由赵天晓书记主持。叶海林副局长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向参与此次会议的来自美国、爱尔兰、荷兰、巴基斯坦等国学者和国内专家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中国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能够共同回顾中国在民族教育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共同展望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和权利保障的前景,共同探讨民族教育的优化方案,这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实践,对于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延中所长在致辞中认为,包括西藏在内的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对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特别是人权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共筑中国梦,没有斤斤计较各地区、各民族在利益上的特殊性和差异性,而是强调全国一盘棋、中华民族一家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正确解决民族问题方面走出的中国特色道路是成功的,成效显著。同时,也表明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事业发展道路,这条道路也是成功的,成效显著。

会议研讨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主题为“中国民族教育发展与权利保障:政策与实践”,

第二环节主题为“中国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的民族教育与地区发展”,第三环节为“少数群体人权保障的国际比较”。与会国内外专家围绕议题,从民族学、社会学、法学、藏学、民族语言学、国际关系等学科和视角出发,用一组组翔实数字、一个个鲜活事例,全面展示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民族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重点总结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和地方发展需要的教育政策及成功实践,以及为实现教育公平、保障各民族青少年和女性群体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民族地区人的全面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在谈及国家通用语言相关议题时,北京大学马戎教授认为,当今世界,国家通用语言已经成为各国公民参与本国公共生活、实现就业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的熟练的程度,实际上决定了每个国民在各领域的参与程度和发展空间。汉语普通话是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使用的人口超过12亿。同时,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在中国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语言仍是当地民众的母语和家庭社区生活的主要交流工具,由此形成了“多元一体”的语言使用格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法规切实保护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同时,在民族地区实行双轨制学校教育体系,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做出调整,以此推动民族教育发展,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就业。从长远来看,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则是少数民族年轻一代学习现代知识、提高就业和发展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安教授认为,从权利保护视角出发,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对少数民族公民基本权利的真正保障和长远利益考虑。现行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于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法律地位的明确,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各民族公民受教育权、劳动权、文化权利等基本权利保护的制度保障需求所在,也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自身巩固国家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国家语言文化安全和国家主权的必然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张军副研究员认为,西藏和平解放以来,通过在学校中开设汉语文课程、使用汉语文授课、推广使用普通话、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材等形式,经历4个各有侧重的实践阶段,不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西藏的实践经验表明,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坚持以民族平等为基石、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为方向。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王理万副教授认为,中国宪法制定者强调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国家统合、民族团结和国民教育功能。宪法中的“推广普通话”条款,确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和优先地位。作为中华民族的共同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度,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展开合宪性审查。

在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周庆生研究员认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是中国语言政策的两个重要方面。中国的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和和语言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模庞大,技术先进,成效斐然,已经跻身世界领先行列。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周炜教授认为,语言立法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的语言态度和立场。西藏自治区从1987年至今,先后颁布了三部有关西藏语言问题的法律并全面加以贯彻和实施,对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保障了藏族人民的语言权益,这是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政策在国家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下取得的巨大成就。

与会学者就中国少数民族群体的教育政策与实践发表观点。西北师范大学万明钢教授认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学生实施优惠政策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公共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对民族教育支持政策从“优惠政策”发展为“差别化支持政策”,是在时代变迁与社会进步中不断发展演进的。差别化支持政策是对以往无差别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强调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差别对待的教育支持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陈立鹏教授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特殊政策措施发展民族教育。这些政策措施的立足点和根本指向就是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学生的受教育权益,特别是非常注重对边疆民族地区如新疆、西藏等地区学生教育权利的保护,大力促进这些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久毛措教授认为,西藏教育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综合、从低水平到较高水平,从极其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寺院教育跨入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行列,尤其是西藏教育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实现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清零,长期存在的辍学问题也得到历史性解决,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西藏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对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而之所以取得这些成就,正是因为中央和西藏各级教育部门在办学形式、学校规模、招生办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培养等方面,都充分考虑到了西藏民族的特点和西藏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政策。西藏大学研究生院程东亚教授认为,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致力于西藏女性教育权的保障,通过构建系统的制度与法律体系促进了女性受教育状况的极大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成就。这样的努力和成就,应得到客观的评价和尊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西藏研究室于明潇副研究员认为,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四川、青海、云南和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教育规模明显扩大,总体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四省涉藏州县学龄青少年不仅实现了有学上,而且正在朝上得好的目标迈进。主要表现为,适龄青少年在校期间“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好”,群众在教育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教育在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本次会议上,中外学者还针对各地区寄宿制学校进行了深入讨论。北京师范大学郑新蓉教授认为,寄宿制学校是我国有效的特殊办学形式。中国以建设寄宿制学校为手段,改善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每一个儿童的教育权利为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借鉴各方成功经验是教育普及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李锦教授认为,寄宿制教育是政府提供均等教育机会的重要措施,四川民族地区已建立了针对不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寄宿制教育体系。寄宿制学校依托当地社会文化环境,最大程度地兼顾学生与家庭等原生社会关系的有效连接,使学生在接受现代学校教育的同时,能够很好地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受到各民族群众的广泛欢迎。亚洲生态文明研究与发展研究所总裁沙基勒· 阿曼达·拉迈(Shakeel AhmadRamay)表示,中国民族地区的寄宿制学校与历史上加拿大原住民寄宿学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西方某些人故意混淆这两种不同的概念,并非真正关心中国的人权,而是一种恶意宣传,是打着人权的幌子对中国民族地区教育进行污名化和抹黑,目的是为了遏制甚至破坏中国的发展。中外学者一致认为,中国民族地区的寄宿制学校是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这些地区往往地广人稀,孩童上学多有不便。一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在寄宿制学校就读成才后,也会选择回到家乡,促进当地发展。学者们指出,像德国郑国恩之流的所谓“专家”和一些境外势力对我国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的攻击,并非基于事实,而是出于政治目的的造谣污蔑。

教育是促进国际交流和理解的桥梁,是全球和平与发展的基础。在国际比较研讨环节,各国学者基于不同国家的案例或角度贡献了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的国际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世界民族研究室周少青研究员从理念、政治参与模式、经济社会发展路径、语言文化权利保障及权利保护的优先性排序等五个方面评析了中国与西方国家少数民族权利保障范式的差异,认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民族关系总体和睦向上,各民族之间的发展水平日益趋向真实的平等;而西方国家的民族(种族)关系在相对保持稳定的情况下,不时出现反复,其族群间发展水平差距有明显扩大之势。不同的理念、制度和文化观造就了中国和西方国家不同的民族关系和发展现状。爱尔兰都柏林大学社会学院西尼萨·米勒舍维奇教授探讨了历史和当下不同时期,在区域政治、国际移民、宗教、全球一体化、土著游牧民社会文化变迁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爱尔兰民族格局和民族关系的变化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也由此对教育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而在多元文化主义主导下,文化的差异可能会导致社会出现割裂的趋势,也必须要从教育政策上面采取行动进行矫正。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汤姆·教兹瓦特教授分享了荷兰正在如何尝试通过相互学习,重新建立政府与穆斯林社群之间信任的一个项目,认为项目通过建立有效沟通和相互学习等机制,受到了穆斯林社区和政府的欢迎,并在借助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社群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魏南枝研究员论述了美国以文明的名义,通过“美国化”运动对印第安人实施体系化残酷文化灭绝的过程,认为其通过对印第安人儿童教育、基督教崇拜和个人土地所有权的全面改造,彻底动摇和摧毁了印第安文化的根基。中央民族大学外籍专家王涉远结合自身的经历对中美两国通过教育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的相关政策与实践进行了对比研究,认为美国的教育政策只注重机会平等,即少数族群是否能够很好地将英语作为母语来使用,而不会关心少数群体的多元文化的特殊性和保护需求,而中国非常注重并通过立法和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同时提供很好的平等接受现代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不仅注重机会平等,更通过制度保障结果公平。巴基斯坦亚洲生态文明研究与发展研究所总裁沙基勒·阿曼达·拉迈从全球存在的恶意宣传入手,分析了美西方国家对中国环境、民主、人权等方面的恶意宣传,并就中国应如何应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