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嘉
记者:为什么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钱锦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层面取得的创造性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旗帜鲜明地展示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中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而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结构性风险和挑战,中国共产党承担着经受“四大考验”和克服“四个危险”的艰巨任务。要有效应对和解决这些结构性的风险、挑战、考验和问题,就必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基础的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恰恰就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不仅是中国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刻变革,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记者: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三者关系如何?
钱锦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一方面,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完备的制度和规范体系来治理国家;另一方面,党依据党内法规实现管党治党。依法行政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和应有之义,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各项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性,必须共同推进。
记者:如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钱锦宇: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的系统工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核心内涵。
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确保全面依法治国获得实效,首先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同时,必须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在行动中落实“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完善以党章为中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
记者:如何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钱锦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要在治国理政中发挥其基础功能和作用,就必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宪治国的关系。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宪法的指导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和根本要求;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宪法,实现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其次,必须维护宪法权威,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最后,必须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推进合宪性审查体制机制的完善,实现合宪性审查能力的有效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