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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成功举办

  • 来源:人权研究中心
  • 发布者: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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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4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和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部分与会嘉宾在线上参会。有关专家就《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的国际合作、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特别是把《宣言》精神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这一全球人权治理倡议,不仅符合《宣言》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钱锦宇指出,单向度的西方人权文明一元论否定人权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和人权文明发展的无限性。而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当代中国的发展实践,清晰表明一种关于文明的认识和理念,文明正在创新发展,也始终在多样化发展。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教授何志鹏谈到,人类社会的历史经验可以证明,有效地维护人的经济社会权利乃至公民与政治权利,都需要社会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得到较为稳定持续的发展。中国在人权发展和促进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以发展促人权是中国最近的40余年在人权领域得到有效发展的重要指导理念。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哈冠群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是评判当前中东地区国家人权状况的重要前提,而“发展权”是最符合发展中国家主要诉求的人权理念。作为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近年来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广泛深入的合作,成为践行全球发展倡议的生动实践,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保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法学院讲师魏晓旭表示,准确把握中国的生存权理念,需立足于中国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现实。在稳固、提升既有基础的同时,通过国家与社会的帮扶支持和个人自力更生相结合,使人们能够真正立足社会,拥有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希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倪文艳在发言中谈到,发展权作为一项积极权利,对应的是国家的积极义务,国家应当尊重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并通过给付行为促进其实现。中国通过法律的完善和探索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制度以及法律和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了对少数民族发展权的全面、实质、有效保护。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在会议中表示,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其目的在于还原人权批评与合作的道德本质,在国际人权制度面临严峻挑战的历史节点,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人权的个体化保障模式不限于以司法方式保护人权,也不限定被保护者的资格。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我国的诸多民生保障政策正是以体系化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人权。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鼎新学者博士后申天娇表示,全球发展、安全和文明倡议具有人权意蕴,契合《宣言》的宗旨,同人民的幸福生活密切相关。与此同时,中国在三大倡议下不乏人权方面具体实践。面向未来,作为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公共产品,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为《宣言》注入新动力,重振其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在发言中谈到,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无障碍服务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这是我国无障碍环境造福全社会的应有之义。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耿斯文在发言中说,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人道法传播的条约义务,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多元主体、多种渠道,面向广泛受众,增强国际人道法的理解,推动人道主义精神理念的普及,促进国际人道法得到尊重,为全球人道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于方唯谈到,回顾中国脱贫攻坚战略的现实经验,制度性政策对科学性减贫的保障尤为突出。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用事实展示了脱贫攻坚在人权领域的重大进益。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关键一步,更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大贡献。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于润田在发言中说,中国积极发挥国家在推进人权教育中的主体性作用,自2009年至今,共发布4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从人权知识、人权价值等维度出发,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元化的人权教育活动。在中国,人权教育的国际标准逐步得到落实,人权的学习研究、人权意识的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