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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中心“公法与人权”讲坛第十一期顺利举办

  • 来源:人权研究中心
  • 发布者: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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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日晚,由人权研究中心与国际法学院共同主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第十一期、人权、国际法与国际政治专题之一在线上成功举行。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教授做了题为《国际法中人权的》的讲座,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常安教授主持。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光教授、厦门大学魏磊杰副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人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哈冠群博士、国际法学院讲师、人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宋瑞琛博士与谈。



何志鹏教授首先从国际法的视角介绍了国际法中人权的内涵,以及名实相符与名实不符的人权行动的特点,并阐述了国际法的结构变迁即从一元价值和二元价值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导致名实相符和名实不符人权行动的根本原因。其次,何志鹏教授结合实践分析了二元价值架构下国家会做出不同的选择:纯粹的理想主义、纯粹的现实主义、现实主义为主的混合方式、理想主义为主的混合方式。最后强调了可以从现实主义路向与理想主义路向、多边与单边层面去应对名实不符的人权行动。


与谈环节,钱锦宇教授提出,人权斗争表明中美斗争呈现出一种意识形态斗争的特点,美国在西方中心主义下将人权作为一种斗争的工具,中国人权实践是名实相符的人权行动,对促进国际人权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张光教授提出一方面应该揭露美国名实不符人权行动的虚伪性,另一方面应该加大宣传我国名实相符的人权行动,如中国维和行动对维护世界和平、中国对全球粮食安全的贡献都是一种促进和发展人权的表现。


魏磊杰副教授对人权话语的国际政治功能进行了阐述,认为在历史上人权被西方国家作为颠覆和干涉工具,应该从本质上而仅非形态上去揭示西方国家的人权话语霸权,中国也应在人权话语体系中积极塑造自己的人权观。


哈冠群博士认为一方面国际社会中对人权标准的认识具有共同性,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各国国情不同,人权实践也有特殊性,这是认识人权问题的一个前提。认为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具有双重标准,其本质是以“美国标准”去评价他国人权。


宋瑞琛博士认为美国利用国内法对其他国家实行单边人权制裁的目的并非是保护和发展人权,其本质是实现战略需求等目标。这种单边人权制裁在国际法上缺乏依据,也对贸易和投资产生了影响,是其他国家将来面临的巨大挑战。

何志鹏教授还对观众提出的人权是否可以作为超越现代性国际法的一种手段或研究方法、如何从单边层面应对名实不符的人权行动、单边主义应对模式是否应该受到一定限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答,讲座气氛十分热烈。


常安教授总结到,国际人权的“名”意味着话语和叙事,“实”意味着实践和实效。中国在人权实践中做出了大量工作,今后在人权叙事方面中国也可不断提升,在世界人权话语叙事中探索更多可能性。最后常安教授还阐述了在“公法与人权”中设置该专题的意义:本专题旨在促进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教育的深化、法学与国际政治、世界史等学科的跨学科互动、基地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