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一场以“如何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以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为视角”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在我校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奎受邀主讲。我校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教授主持讲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我校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斌通副教授,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谢恩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燕担任与谈嘉宾。南充市检察系统我校培训班学员、我校硕士研究生共计40余人参与了此次活动。

讲座伊始,谢奎以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系统性地阐释了刑事办案中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核心内涵、内在逻辑关系及其在实践中的实现路径。
围绕如何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谢检察长从五个关键维度展开了深入论述:一是强调必须持续更新办案理念,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二是指出应在法律框架和规则之内寻求最佳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确保依法办案的前提不动摇;三是坚持法、理、情的深度融合,使司法裁判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契合普遍情理,赢得社会认同;四是要求正确处理法律规定与司法政策的关系,确保政策执行不偏离法治轨道;五是倡导实质性地化解矛盾纠纷,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他特别指出,“办案效率是正义的生命线”,认为“迟到的正义会失去原有的温度”,呼吁司法人员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司法效率,让公平正义能够及时、有效地实现。
与谈环节,王斌通、谢恩春、覃燕从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实践的视角对“三个效果”进行了深度解读。一致提出,“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显著特征,集中体现了司法工作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与法律属性的高度协同。
马成对本次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谢奎检察长的讲授紧扣“三个效果”这一核心,既精准传达了最高检的工作部署与前沿司法理念,又辅以大量真实、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实务中的难点与应对策略,成功实现了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的有机结合。
谢奎在答疑中指出,实现高质效办案不仅是司法实践的核心追求,也是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并鼓励在场研究生可围绕“三个效果的理论基础”、“司法政策与法律适用的衔接机制”等方向进行深入探索,促进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与支撑。
撰稿:李明玮 摄影:张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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