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网站!

中心动态

PROGRAM NAME

热点新闻

  1. 首页
  2. 中心动态
  3. 教学科研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教学科研

任瑞兴副教授做题为《非传统的人权历史叙事方式及其法治意义》讲座

  • 来源:人权研究中心
  • 发布者:人权研究中心
  • 浏览量:


711日晚,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第四十五期在线下与线上同步顺利举行。河南大学法学院任瑞兴副教授做题为《非传统的人权历史叙事方式及其法治意义》讲座,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魏治勋教授、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副院长张书友副教授、人权研究中心讲师赵小静博士、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讲师李佳飞博士与谈。

任瑞兴副教授以问题史的视角展开对我国人权话语权的探讨,指出人权历史叙事方式呈现了不同时空背景下,人权理论的逻辑表达、价值想象样态与意义建构模式,这恰是人权话语权的重要内容。而近年来兴起的非传统人权历史叙事方式对于推动构建我国人权历史叙事方式有一定借鉴意义。传统的人权历史叙事方式虽然展现了人权的历史连续性、必然性和进步性,但近年来以塞缪尔·莫恩为代表的学者对传统人权历史叙事方式进行了批驳,澄清了人权之起源的不确定性和稀薄性,认为非传统的人权历史叙事方式能更好的呈现人权的真实历史,人权实际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注重人权历史的非连续性、偶然性和复杂性。任瑞兴副教授认为上述两种人权历史叙事方式有其张力与对立性,同时两者有一定暗合之处,均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叙事。任瑞兴副教授认为,非传统的人权历史叙事方式在根本属性及其定位上亦有其局限性,但不可否认其内在价值逻辑、全球法治理论视角、重思人权与主权之关系具有一定法治意义,其法治意义受限于人权的道德性与政治性之间的逻辑张力。最后,任瑞兴副教授指出,非传统人权历史叙事方式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西方人权的叙事方式,更重要的是能为我国人权法治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与谈环节,魏治勋教授认为非传统的人权观可以从现代性与后现代的界分来考察,后现代主义的思潮方向对于如何构建中国的人权话语与中国叙事有重要意义,同时,提出全球道德作为人权概念建构的基础之可能性的问题。张书友副教授指出,“中国人权话语”的逻辑与“中国对外人权话语体系”的逻辑体系是两个不同的主题,这两个主题目前都需要更深入的研究。赵小静博士指出人权叙事的转向性问题,塞缪尔·莫恩对非传统人权的界定本身存在解释上自洽的问题,并指出人权作为全球道德乌托邦有一定的内在困境,目前国际人权法体系试图从道德属性和法治属性中找到解决方式。李佳飞博士以“人”这一主题为切入点,从如何谈“人之为人”、如何建构“人”、如何实现“人”本身三方面作出回应,提出要有理、有力、有利地建构中国的人权话语叙事。

交流环节,参与讲座的同学就人权的边界、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与西方人权话语体系的差异与共通处、人权学科建设、及论文写作等向主讲人提出问题。任瑞兴副教授在人权话语叙事与现代性理论的结合上、道德的相对性以及人权的政治性问题上提出解答。

钱锦宇教授总结道,任瑞兴副教授的讲座展示出非传统人权方式所蕴含的法治意识与问题意识,展现出研究的理论性和现实性的完美结合,能为人权研究的理论构建提供借鉴意义。最后,对参与讲座的各位老师与同学表达感激之情,期待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