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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中心杨博文博士在《学习与研究》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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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监狱私有化的合法性困境及其启示


作者:

    杨博文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硕士生导师 ,人权理论教研室主任

    徐睿琛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

文章来源:

     《学习与研究》2024年第9期(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办)



 

近年来,强迫劳动议题成为中美人权话语斗争的焦点。早在2014年,美国就在其国别人权报告中无理指责我国新疆和田地区存在强迫劳动现象。2021年12月,美国总统乔·拜签署“维吾尔族强迫劳动预防法案”。针对美国的蓄意诋毁,新华社于2022年8月发布报告《美国在国内国际上实施强迫劳动的事实真相》,梳理了美国国内存在的各类强迫劳动现象,并用较多篇幅揭露了美国的私营监狱及其强迫劳动问题。报告指出,监狱是美国强迫劳动的重灾区,而私营监狱更是成为大肆敛财、压榨穷人的奴隶制式“集中营”。

作为一个曾经因奴隶制问题而引发内战的国家,美国为什么会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容许私营监狱及其强迫劳动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美国宪法为其提供了正当性基础。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规定:“在合众国内受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奴隶制和强制劳役都不得存在,惟用于作为对于依法判罪者之惩罚。”该条保留了一个重要的例外——允许被定罪的人从事强迫劳动。第十三修正案颁布于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一种通行的观点认为,美国建国和制宪时所遗留的奴隶制问题已经在南北战争后由林肯彻底解决了。但实际上,美国黑人的处境在战后并未得到明显改普,南方蓄奴派在战后重建时期(1865—1877)采用各种办法延续了对黑人的系统性压迫,其中就包括各类监狱私有化和强迫劳动手段,而其“反攻倒算”的法理基础便是第十三修正案的例外条款。有鉴于此,本文将通过梳理美国战后重建、第十三修正案与监狱私有化的内在关联,分析美国监狱私有化的合法性困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战后重建、第十三修正案与美国监狱私有化的兴起

 

南北战争爆发后,美国国会通过了总统林肯签署的《解放黑奴宣言》。该宣言仅仅是从形式上解放了三百万奴隶,他们战后的社会与政治地位仍处于不确定状态。战争结束后,为了确保奴隶制的废除,国会开始起草一项宪法修正案,以巩固《解放黑奴宣言》的“革命成果”。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于1865年12月18日宣布生效。

第十三修正案在彻底否定奴隶制和强迫劳动的基础上,又对监狱中的强迫劳动持肯定态度——这实际上是“南北妥协”的产物。在南北战争结束前后,一些较为激进的废奴派共和党议员主张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永久地废除奴隶制,而不附加任何条件。他们给出的修正案草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任何人都不得将他人作为奴隶;国会有权制定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法律,使这一声明在美国各地生效。但这一激进版本随即遭到参议院拒绝。参议院吸纳了1787年《西北法令》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领土内,除了惩罚当事人被正式定罪的罪行之外,不得有奴隶制或非自愿奴役”)。共和党人对这一“妥协版本”表示不满,并坚持认为奴隶制是不文明的,废除奴隶制是国家进步的必要步骤。但遗憾的是,该版本最终以微弱优势达到了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南北战争结束后,南方各州面临迅速恢复经济的需求,但战争期间大量劳动力(尤其是非洲裔美国人)逃离南方或加入北方军。在这样的背景下,加上第十三修正案允许监狱强迫劳动,南方各州便想办法让黑人更容易被定罪、进而将其投入到强迫劳动中,以弥补劳动力的严重短缺。于是,“黑人法典”应运而生。这是一类旨在降低黑人入罪门槛、限制黑人自由并使其继续处于接近奴隶状态的法律。在“黑人法典”之下,黑人可能会因小偷小摸、使用淫秽语言或在日落后出售棉花等罪行而被判处强制劳动。有的州甚至规定,未经雇主同意,黑人更换工作是非法的。有些南方州的“黑人法典”还规定了囚犯租赁制度,允许将囚犯“出租”给私人企业或个人,以换取一定的费用。这些企业利用低成本的劳动力来经营煤矿、铁路和伐木公司等企业,囚犯的工作条件极差。这种做法为各州在财政枯竭的年代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而承租人则以低于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从中获利。承租人为攫取利润不择手段。1871年,田纳西州的承租人托马斯·奥康纳强迫囚犯在矿井工作,甚至收集他们的尿液卖给当地的制革厂;当他们因劳累过度或疾病死亡时,奥康纳就把他们的尸体卖给医学院。

在各方声讨下,到20世红20年代,南方各州纷纷取消了囚犯租赁制度。阿拉巴马州于1928年宣布该制度非法,这也是最后一个正式取缔囚犯租赁制度的州。然而囚犯租赁制度的影响力并未消失。进入80年代,美国的犯罪率、尤其是毒品相关的犯罪率显著上升。从1980年至2000年,美国监狱在押犯人总数增加了四倍,联邦和各州政府不得不大规模修建新的监狱,在监狱的扩建和管理上开支越来越大,公立监狱日渐陷入资金不足、管理混乱的尴尬局面。此时,美国政府想到了南北战争结束后南方各州的做法,即通过将囚犯卖给私人从事强迫劳动以节省政府成本,开始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部分企业开办私营监狱。1981年,田纳西州的共和党主席汤姆·贝斯利成立了美国第一家私营监狱公司——美国惩教改造公司,并于1984年建立了首个私营监狱。1986年,田纳西州颁布“私人监狱签约外包法”,私营监狱开始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私营监狱已经成为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产业,而且规模还在不断增长。2020年,美国惩教公司的收入高达19亿美元,其中82.2%来自私营监狱业务,美国惩教集团的收入更是高达23亿美元。

 

二、美国监狱私有化的合法性困境

 

无报酬强迫劳动。在私营监狱中,被强迫劳动的囚犯只能拿到远低于最低法定时薪的薪水,部分监狱劳动甚至是无报酬的。这一做法引发了囚犯的激烈反对,较有代表性的反抗运动是“自由阿拉巴马运动”。在这些抗议活动中,囚犯们表达了对工作条件、薪酬待遇,以及对“监狱工业综合体”——政府和企业在维持大规模监禁方面的利益交织的不满。运动的发起人之一表示:“我们不会再免费工作了。监狱里的所有工作,从打扫卫生、割草到做饭,都是由囚犯劳动完成的。阿拉巴马州几乎所有囚犯都没有工资。没有我们,监狱这个奴隶帝国就无法运转。与此同时,监狱还向我们收取各种费用,如身份证或腕带,并处以大量罚款,尤其是对持有违禁品的犯人。他们向我们收取高昂的电话费和小卖部的费用。监狱每年从囚犯及其家人那里拿走的钱越来越多。国家从我们这里获得了数百万美元的免费劳动力,然后又收取费用和罚款。有些囚犯每天在厨房工作12到15个小时,已经工作了很多年,却从未得到过报酬。”

侵犯人格尊严。私营监狱强制囚犯从事劳动,囚犯还可能被出租给公司,甚至出租给公民个人,这明显违背了“人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作为手段”的人格尊严要义。根据美国公民自由联盟2022年6月发布的报告,在联邦和各州监狱的120万名囚犯中,约有80万名囚犯被迫工作,保守估计每年产生110亿美元的商品和服务,而平均工资从每小时13美分到52美分不等。报告认为,美国囚犯的劳动条件侵犯了基本的生命权和尊严权。

侵犯健康权。私营监狱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采取降低运营成本的做法,甚至迫使囚犯从事危险工作,这可能导致犯人生活条件恶化、医疗服务不足以及教育与康复项目缺乏。营利目的必然导致私人监狱公司支出的降低,而为了降低成本,私营监狱可能削减教育和康复项目的资金,也增加了囚犯的健康风险。此外,在这种情况下,监狱已经异化为纯粹的监禁机构,不再具有矫正功能或者仅具有很弱的矫正功能,这严重影响了囚犯重返社会的能力,会提升再犯率,进而形成“终身犯罪人群体”。

残酷与异常的惩罚。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残酷及异常的惩罚。根据该条规定,监狱惩罚不能超过保护公众免受囚犯伤害的必要范围,并且需要符合当代文明标准。而私营监狱中恶劣的生活条件、不足的医疗服务以及不人道的待遇都可能构成对第八修正案的违反。在一些涉及该条的判例中,法院认为,囚犯可能被迫工作,这一情况不受宪法保护,即不得从事非自愿劳役:囚犯没有获得补偿的宪法权利,囚犯的报酬来自“国家的恩典”,他们的劳动被视为对社会的一种贡献或者是一种赎罪的方式。

监管不足。私营监狱的运营通常缺乏足够的公开透明度,使得外部监督变得困难,一些违规行为很难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因此,一些私营监狱内部帮派林立,狱内常常发生暴力与骚乱活动,囚犯基本人权难以保障。2012年,密西西比州四所私立监狱发生的暴力袭击事件是该州公立监狱的三倍。俄亥俄州一所私营监狱在成立的14个月里发生了13起持刀伤人、2起谋杀和6起越狱事件。2017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一私营监狱曾发生“群体骚乱”事件,导致2人死亡、2人重伤。2020年,全美私立监狱发生的犯人袭击次数比公立监狱多65.8%,对工作人员的袭击次数多48.7%。

加剧种族不平等。早在19世纪的囚犯租赁制度下,种族不平等问题就十分明显。由于囚犯租赁制度利用黑人强迫劳动创造了可观的经济利益,南方各州和各县提高了对黑人的定罪率,造成南北战争后南方的监狱人口主要以黑人为主。到1869年,这一比例上升到64%,1877年至1879年间达到了67%的历史最高水平。在当时的佛罗里达州,大多数罪犯都是非裔美国男性,他们被送往磷酸盐矿、松脂营和木材营工作。到1919年囚犯租赁制度废除后,被判入州监狱服刑的白人男性人数和比例才开始迅速增加。进入20世纪后半叶,持续几十年的“严厉打击犯罪”的政策导致监禁率激增,对黑人和贫困社区的影响尤为严重,“监狱工业综合体”又进一步加剧了不同族裔之间的不平等现象。

法律依据存在问题。如前所述,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的例外规定,是私营监狱及其强迫劳动的法律基础。早期的质疑声音认为,该条实际上鼓励了对囚犯的剥削,南方各州利用这一例外条款,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使得非裔美国人很容易因轻微罪行而被捕入狱,这导致非裔美国人被大量投入监狱,进而被迫从事劳动;刑事司法系统与私人种植园主和其他企业主串通一气,诱骗黑人,将其定罪并将其租赁为监狱劳工。在司法实践中,第十三修正案被援引的次数远远小于其他重建时期的修正案。历史学家艾米·斯坦利指出,“除了少数几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如废除债役、公然的非自愿奴役以及一些基于种族的暴力和歧视事件之外,第十三修正案从未成为权利诉求的有力来源”。进入21世纪,随着私营监狱的乱象逐渐被公之于众,第十三修正案的例外规定也日益受到质疑。一些政客正在推动修改宪法来结束这种“奴隶制漏洞”的存在,个别州已经开始尝试在州宪法层面做出改进,例如科罗拉多州监狱中的强迫劳动已于2018年被该州宪法废除。犹他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也已经废除了本州宪法中的例外规定。但实际上,由于执法不力,这种做法仍在广泛使用。

 

三、启示

 

必须强调的是,美国监狱私有化的做法对于我国而言没有任何值得借鉴的地方。我们应思考的是该制度作为“反面教材”所呈现的教训和启示。

首先,应当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在这一问题上,美国的监狱私有化提供了一个错误的示范。美国监狱私有化的最大问题在于其商业模式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内在冲突,私营监狱公司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往往通过压缩成本来提高利润,而这直接影响到监狱条件、医疗服务、教育项目等方面的人权保障。美国政府与私营监狱合作的初衷,是在监狱人口激增的背景下缓解财政压力,节省开支。然而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默许下,私人监狱作为新型的“种植园”不断发展壮大。《监狱法律新闻》副主编亚历克斯·弗里德曼认为,美国的监狱劳工制度是企业和政客之间“同类利益交汇”的一部分,形成了庞大的“监狱工业综合体”,“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几十年,监狱私有化助长了美国监禁率的整升”。在私营监狱体制下,变相的奴隶制、劣质的食物和医疗服务条件、过度监禁、监管不足……这些问题引发多次公众抗议活动,要求政府终止与私营监狱的合同。奥巴马政府曾宣布逐步淘汰联邦政府对私营监狱的使用,但随后的特朗普政府又取消了这一政策。拜登政府近期又再次宣布将逐步淘汰私营监狱的使用,这反映出美国社会各界对更加公正和人道的刑事司法体系的期待。

其次,在今后与西方的人权话语斗争中,应更多关注对方话语的法理逻辑和规范基础。美国的私营监狱及其强迫劳动不但有黑暗的历史传统,也有备受争议的宪法和法律基础,即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对于美国人权状况的指责,不能仅限于表面现象的梳理和历史素材的“堆积”,更要追溯其规范依据,还原其法理逻辑,这样才能切中要领。在此方面,我国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新华社发布的报告《美国在国内国际上实施强迫劳动的事实真相》指出:“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虽然在名义上保护公民免受强迫劳动,但却将刑事犯人排除在外。美国监狱系统滥用第十三修正案,将强迫囚犯劳动合法化。”共青团中央2021年8月14日发布的《美国私营监狱:强迫劳动+司法腐败=暴利生意》一文也提到了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的例外规定,并引用了纽约城市大学教师白兹·德林辛格的论述:“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是我们国家历史上最诡异的法律之一,因为它虽然规定了奴隶制为非法,但留下了一个很大的漏洞,就是惩罚罪犯时的奴隶制并不违法,其后果就是它把奴隶制在监禁的条件下合法化了。”

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面对少数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指责和制裁,我们应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国际斗争,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国际交往中打好法律战,牢牢掌握运用法治开展国际斗争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塑造国际法治建设者的国家形象,进一步占据道义制高点。


注:此处省略注释,引用请以原文为准。